# **使用场景** 对定额进行了调整后发现调整有误,需要把已调整过的定额还原/恢复成原始定额。 # **功能入口** 【工程量】或【组合件】界面——定位已被调整过的定额——鼠标右键选择“恢复原定额”。 # **操作步骤** 在【工程量】或【组合件】界面,定位已被调整过的定额,鼠标右键,选择“恢复原定额”即可。 如需批量操作,可使用“Ctrl”键或“shift”键,多选/全选中定额后,鼠标右键——“恢复原定额”。 # **操作影响** 针对选中的所有定额中,已被调整过的定额,可恢复成原始定额状态。 # **内部补充** 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