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**使用场景**

对定额进行了调整后发现调整有误，需要把已调整过的定额还原/恢复成原始定额。

# **功能入口**

【工程量】或【组合件】界面——定位已被调整过的定额——鼠标右键选择“恢复原定额”。



# **操作步骤**

在【工程量】或【组合件】界面，定位已被调整过的定额，鼠标右键，选择“恢复原定额”即可。

如需批量操作，可使用“Ctrl”键或“shift”键，多选/全选中定额后，鼠标右键——“恢复原定额”。

# **操作影响**

针对选中的所有定额中，已被调整过的定额，可恢复成原始定额状态。

# **内部补充**

无